关于印发《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暂行)》的通知
2018-06-04
各区环保局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:
为落实《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点任务分解》(京政办发〔2018〕18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8年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京环办〔2018〕78号)的要求,规范和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(简称:“重点企业”,重点企业名单见《2018年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》(京环办〔2018〕47号))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,我局组织制定了《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暂行)》,现予印发,请各相关区环保局组织重点企业参照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,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。待国家相关规范出台后,按照国家要求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暂 行)
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
2018年5月29日
(联系人:监测处 晁晶迪;联系电话:68471038;土壤处 郑 磊;联系电话:68717214;市环科院 张文毓;联系电话:68353110)
北京市发布《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暂行)》2018.06.02.docx
北京市环境保护局